關于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取消初審工作的通知

鄂建辦〔2018〕25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規劃局、各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建辦〔2018〕231号),取消省廳核準企業資質的市州初審環節。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由省廳核準的資質審批事項,包括建築業企業資質、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及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取消各市縣級住建部門初審環節,市州審核申報資料與原件的一緻性、完整性,出具原件審核證明。

     二、由省廳核準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事項,企業直接報省廳核準。

     三、從2018年7月31日起執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