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發布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

65日,住建部再發布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城鄉曆史文化保護利用項目規範》(GB 55035-2023),2023121日起實施,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禁止大拆大建

1.曆史城區内城市更新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亂真。

2.曆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利用應保護曆史信息的真實性,維護風貌的完整性,維持生活功能的延續性,禁止大拆大建、強制性搬遷居民。

明确提出曆史建築的利用嚴禁4類行為

1.擅自塗改、遷移、拆除;

2.損壞承重結構,危害建築安全;

3.破壞曆史特征、藝術特征、空間和風貌特色的修繕維護設施添加或結構改變;

4.在曆史建築内生産、儲存、經營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