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領導小組工作部署,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标投标監管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加強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排查整治突出問題,深入推動“行業清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開展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

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的決策部署,聚焦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惡意競标、強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貪污腐敗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強化源頭治理,構建長效常治的制度機制,營造良好的建築市場秩序,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增強人民群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治重點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标。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與招标人、招标代理機構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機構或者評标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标。

投标人以他人名義投标,挂靠、借用資質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标。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脅迫其他潛在投标人放棄投标,或脅迫中标人放棄中标,強攬工程。

投标人惡意舉報投訴中标人或其他潛在投标人,幹擾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中标人将中标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将中标項目肢解後分别轉讓給他人,以及将中标項目違法分包給他人。

黨政機關、行業協(學)會等單位領導幹部或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幹預招标投标活動。

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自2020年6月開始,為期4個月,分3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方案制定(2020年6月)

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監督各市、縣(區)專項整治工作,可針對本地區突出問題增加整治内容,部省市聯動共同推進專項整治。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20年7月—8月)

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各市、縣(區)對正在開展招标投标活動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進行調查摸底,及時發現工程招标投标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和亂象問題線索,建立工作台賬,加強分析研判,對确實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檢查和整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整頓治理行業亂象,對行業領域中涉黑涉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形成有效震懾。

第三階段:總結鞏固(2020年9月)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提煉經驗做法,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将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